滨海新区统计局关于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 2024-12-25 11:27      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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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滨海新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扎实推进依法统计,统计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

    2.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现有持证人员5人,其中1人为执法监督人员,3人为执法人员。1人因于2022年调离执法岗位证件待注销。

    3.今年共开展执法检查40次(均为双随机执法检查)。经检查,有12家企业存在不同情况的数据失实问题,占检查总数的30%,依据《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1家企业的差错率、差错额未达到立案标准,需进行责令改正;有1家企业接受了现场指导,已在联网直报平台修改为正确的数据,无需整改。2023年共开展执法检查55次,其中40次为双随机执法检查,15家为重点专项执法检查。办案量下降原因是今年市局未安排重点专项任务。

    4.年初制定了《滨海新区统计2024年“双随机”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执法任务,目前已全部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按照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近几年我局陆续制定了《滨海新区统计行政执法案件立案查处工作制度》《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滨海新区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等执法检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的出示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被检查人员签字确认等重要检查节点进行视频录制,及时将检查资料、检查视频上传至区执法监督平台。

    按照市局与区司法局有关执法人员的培训要求,组织我局5名持有统计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今年共开展培训5次。

    我局执法监督机构设置综合业务室(执法监督室),设置执法监督人员1名,履行执法监督职能。一是现场监督,对执法工作规范性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二是平台监督。有效利用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检查案卷情况进行常规监督,做好季度和年度案卷评查工作。

    三、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执法工作没有接到投诉和举报。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以下工作:1.提升统计执法质量和效能。制定《天津市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2.加强统计普法。围绕新修改《统计法》的重点内容,面向新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分级分类普法,同时紧密结合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宣讲,持续提高统计法震慑力。继续推进统计法入党校和统计违法典型案例。3.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对2025年新增的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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