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天津市统计局的领导下,新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依法履行政府统计职能,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统计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中心组学习及党支部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基本精神等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3月28日,局党组下发通知,要求全局副主任以上领导干部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导资料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自学。4月6日下午,局党组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各室主任副主任共12人,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深入学习了《统计法律法规汇编》,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行集中研讨、学习交流。机关党总支推动各支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支部学习计划。机关各党支部利用集中学习的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认识,树立法治统计的理念
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全年听取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10余次,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年初通过印发年度统计工作要点的形式,明确2023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年中,主持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推动;年末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汇报,找准方向,谋划下一年工作。
(三)带头学法讲法守法用法
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推动全局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学习4次;面向全局干部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及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
(四)组织推动各项统计法治工作纵深开展
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全面推动2023年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等法治工作开展。
三、“一规划、两纲要”完成情况
我局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对标我局“一规划、两纲要”任务分工,及时推进相关工作。
(一)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按照《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主要任务分工》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畅通的监督协作机制。协助区委组织部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对统计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区纪委监委与我局共同制定了《滨海新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线索移交及处理结果反馈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沟通协调机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分工,加快构建互通、顺畅、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配合区委巡察办起草了《关于建立区委巡察办与区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区委开展巡察工作中,及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问题线索;与区审计局建立了统计违法线索移交机制,在审计工作开展前,通过向统计局征询被审计单位是否是统计工作相关单位、是否存在统计违法问题,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统计违法线索搜集反馈。通过各部门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制度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中认真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中,认真按照《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天津市统计领域免罚清单(试行)》有关规定,对应查处的案件严格查处,对符合免罚、从轻、减轻处理条件的案件进行相应处理。
2.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今年我局除对40家统计“双随机”企业和15家部门联合双随机企业开展常态执法检查工作外,还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针对在统计数据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5次。发现存在统计违法问题的企业4家,按照违法情形依法对1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对2家企业进行责令改正。
3.执法方式创新情况。在本年度执法检查中,共发现14家企业数据失实,其中6家企业达到处罚标准,但符合《天津市统计领域免罚清单(试行)》免于处罚的条件,我局最终依照免罚清单裁定对该6家企业免于处罚,责令改正。
(三)围绕年度普法重点,深入开展多形式普法
面向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普法对象开展普法。一是服务区委、区政府做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要求的学习;8月29日,组织新区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镇等34个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对市领导防治统计造假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统计局关于7起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进行传达学习;组织相关街镇开展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在局内开展领导干部考法工作,考试内容包括统计法律法规、宪法、民法典、天津市普法宣传条例等重点普法内容。二是通过五经普视频培训会对2000余名经济普查指导员和经济普查员开展经济普查法治培训。三是通过街镇统计培训会,组织相关企业360 余人开展统计普法和统计诚信建设宣传;送法入企,深入区重点企业对集团10余家下属单位开展针对性普法工作;四是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深入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辖区大型商场开展普法宣传,向群众现场发放统计普法宣传手册,普及统计法及统计诚信建设相关知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街道社区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讲,现场发放法治宣传手册,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宪法宣讲,进一步树立社区居民尊崇宪法的法治观念,切实营造了公众学法的浓厚氛围。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
(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掌握统计违法新情况新趋势新特点,研究探索有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新方法新手段,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和重点执法检查。
(二)全面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以政治监督为主导的统计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统计监督效能。
(三)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根据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拓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报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真正树立统计法的权威。加强统计诚信宣传教育,推进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公示和联合惩戒等工作。
2023年12月2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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