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行政处罚企业信息公示:天津港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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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3)津滨统法处字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4-4
处罚内容
警告并罚款3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3
违法行为类型
统计违法
违法事实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处罚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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