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调查中心职责名录及信息表 |
(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调查中心)职责名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承担各项普查 | 1.1 | 组织和实施经济普查 | 1 |
1.2 | 组织和实施农业普查 | 2 | ||
1.3 | 组织和实施人口普查 | 3 | ||
2 | 专项调查与临时性调查 | 2.1 | 组织完成各专项调查和临时性调查 | 4 |
3 | 基本单位统计 | 3.1 | 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名录库维护 | 5 |
4 |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 | 4.1 | 农村社会经济情况等统计 | 6 |
5 | 局信息化建设 | 5.1 | 信息系统运行资源等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及管理 | 7 |
(组织和实施经济普查)信息表 | |
序号 | 1.1 |
名称 | 组织和实施经济普查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六条 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调查中心 |
职责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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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拟定文件、筹措经费、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培训、宣传动员、物资准备、现场调查、数据处理、数据发布、普查总结等。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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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根据全市经济普查方案,研究制定本区实施方案。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5305401 电子邮箱:bhxqtjj@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文化商务中心4号楼2层4247室 |
(组织和实施农业普查)信息表 | |
序号 | 1.2 |
名称 | 组织和实施农业普查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六条 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调查中心 |
职责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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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拟定文件、筹措经费、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培训、宣传动员、物资准备、现场调查、数据处理、数据发布、普查总结等。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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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根据全市农业普查方案,研究制定本区实施方案。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5305401 电子邮箱:bhxqtjj@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文化商务中心4号楼2层4247室 |
(组织和实施人口普查)信息表 | |
序号 | 1.3 |
名称 | 组织和实施人口普查 |
法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六条 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2. 2.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6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调查中心 |
职责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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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拟定文件、筹措经费、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培训、宣传动员、物资准备、现场调查、数据处理、数据发布、普查总结等。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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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根据全市人口普查方案,研究制定本区实施方案。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5305401 电子邮箱:bhxqtjj@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文化商务中心4号楼2层4247室 |
(专项调查与临时性调查)信息表 | ||
序号 | 2.1 | |
名称 | 专项调查与临时性调查 |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一条: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六条: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调查中心 | |
职责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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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拟定文件、筹措经费、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培训、宣传动员、物资准备、现场调查、数据处理、调查报告等。 |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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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根据国家和全市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及有关部门工作需要,制定调查实施方案。 2.协调解决调查过程中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组织推动调查各阶段工作。 3.组织进行调查资料整理报告和统计分析研究,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等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4.对在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5305401 电子邮箱:bhxqtjj@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文化商务中心4号楼2层4247室 |
(基本单位统计)信息表 | |
序号 | 3.1 |
名称 | 基本单位统计 |
法定依据 | 2010年6月9日国家统计局第6次局常务会讨论通过《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名录库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和名录库维护更新专项调查。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调查中心 |
职责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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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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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基本单位和调查单位名录的统计调查,单位核实,数据维护、查询、审核、更新。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5305401 电子邮箱:bhxqtjj@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文化商务中心4号楼2层4247室 |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表 | |
序号 | 4.1 |
名称 |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 |
法定依据 |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农村统计报表制度》,按照规定的调查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组织实施农村统计调查。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调查中心 |
职责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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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调查对象确定、任务部署、数据采集、审核验收报表、数据处理、数据质量核查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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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落实农村统计报表制度,报送经济作物生产情况、农林牧渔业产值计算、县域社会经济情况等统计报表; 2.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发挥统计服务职能; 3.定期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基层业务能力。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5305401 |
(信息化建设)信息表
序号 | 5.1 |
名称 | 信息化建设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关于改革调整区统计局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调查中心 |
职责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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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现有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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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信息化场所、信息化通讯网络、信息系统的维护、运行、管理。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5305401 电子邮箱:bhxqtjj@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文化商务中心4号楼2层4247室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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