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5-03-25 10:50      来源: 区统计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障碍语音播报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统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承担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功能区、街镇增加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指导各功能区、街镇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

     (十)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十一)协调本系统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依法提供统计数据方面的支持保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商务中心四号楼2层统计局(大连东道1060号)

    邮政编码:300450

    办公时间:8:00-12:00,13:30-17:30

    联系方式:(022)63004433(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办公室)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本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