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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6-30 16:33      来源: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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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促进文化产业各项政策显效发力,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总体平稳,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资产总量、利润总额、投资规模保持增长。

      一、生产经营情况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超过16.5万亿元

      随着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规模持续扩大。2022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65502亿元[1],比上年增加1698亿元,增长[2]1.0%。分产业类型看,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文化服务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9169亿元和84401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3.0%1.7%;文化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51932亿元,比上年下降1.1%。分领域看,文化核心领域[3]、文化相关领域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3403亿元和6209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1%1.0%。分行业类别看,新闻信息服务、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内容创作生产、文化投资运营、文化传播渠道等行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4.0%2.6%2.4%2.0%0.4%;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创意设计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行业营业收入分别比上年下降0.4%0.6%0.7%6.3%。分区域看,东部、中部、东北地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20700亿元、26525亿元和1725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2%1.8%0.3%;西部地区实现营业收入16552亿元,比上年下降1.1%

      (二)文化新业态行业营业收入占比超过30%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随着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深入实施,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文化新业态行业快速发展,已成为推动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2022年,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4]实现营业收入50106亿元,比上年增长6.7%,增速快于全部文化产业5.7个百分点。文化新业态行业营业收入占全部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的30.3%,占比首次突破30%,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文化新业态的发展壮大有力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2022年,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全部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的51.0%,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所占比重为17.6%,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文化制造业所占比重为31.4%,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二、资产及效益情况

      (一)文化产业资产总量保持增长,资产规模超过31万亿元

    2022年末,我国文化产业资产总计为3159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451亿元,增长6.2%。分产业类型看,文化服务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文化制造业资产分别为247942亿元、21738亿元和46265亿元,比上年末分别增长7.1%4.5%2.5%。分领域看,2022年末文化核心领域、文化相关领域资产分别为252407亿元和63538亿元,比上年末分别增长7.0%3.3%。文化核心领域资产占全部文化产业的比重为79.9%,比上年末提高0.6个百分点,对全部文化产业资产增长的贡献率为89.0%。分行业类别看,文化投资运营、内容创作生产、新闻信息服务3个行业大类资产增长较为明显,分别比上年末增长9.6%8.6%7.3%

      (二)文化产业实现利润平稳增长,部分效益指标有所好转

    2022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利润总额12707亿元,比上年增加341亿元,增长2.8%。其中,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370亿元,比上年增长2.8%;规模以下文化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337亿元,比上年增长2.7%。部分效益指标比上年有所好转,2022年我国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7.7%,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利润总额分别为86.1万元和6.6万元,比上年分别增加0.8万元和0.2万元。

      三、科技创新及投资情况

      (一)文化产业R&D投入稳步增长,研发人员占比明显提升

      近年来,科技创新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逐步显现,文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有效提升。2022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529亿元,比上年增长6.4%;规模以上文化企业R&D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24%,比上年提高0.0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文化企业R&D人员46万人,比上年增长11.4%;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5.8%,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二)文化产业投资规模继续扩大,部分行业增速较快

    在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引导下,我国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扩大,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快。2022年,我国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7.6%,增速快于上年2.4个百分点。在九大文化行业中,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文化投资运营、内容创作生产3个行业大类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超过两位数,分别为28.3%18.6%11.0%;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投资分别比上年增长6.8%1.5%0.4%;创意设计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新闻信息服务投资分别比上年下降5.1%9.4%12.3%

    202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主要指标情况

    分  组

    营业收入

    资产总计(年末)

    绝对值

    比上年

    增长

    绝对值

    比上年末

    增长

    (亿元)

    %

    (亿元)

    %

     合  计

    165502

    1.0

    315945

    6.2

      其中:文化新业态[4]

    50106

    6.7

    70557

    11.9

    按产业类型分:

     文化制造业

    51932

    -1.1

    46265

    2.5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

    29169

    3.0

    21738

    4.5

     文化服务业

    84401

    1.7

    247942

    7.1

    按领域分:

     文化核心领域

    103403

    1.1

    252407

    7.0

     文化相关领域

    62099

    1.0

    63538

    3.3

    按行业类别分:

     新闻信息服务

    16473

    4.0

    36875

    7.3

     内容创作生产

    33193

    2.4

    57701

    8.6

     创意设计服务

    31775

    -0.6

    38184

    4.5

     文化传播渠道

    17206

    0.4

    24462

    3.1

     文化投资运营

    1353

    2.0

    59028

    9.6

     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3403

    -6.3

    36157

    5.2

     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23979

    -0.4

    35894

    2.3

     文化装备生产

    7756

    -0.7

    7018

    3.5

     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30364

    2.6

    20626

    5.0

    按区域分:

     东部地区

    120700

    1.2

    213312

    6.2

     中部地区

    26525

    1.8

    44559

    5.0

     西部地区

    16552

    -1.1

    52816

    8.2

     东北地区

    1725

    0.3

    5259

    -1.5

    注:

    1.表中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注:

      [1]文化及相关产业年度数据包括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年度数据,以及规模以下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含事业单位等)年度数据。

      [2]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长。

      [3]文化核心领域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6个行业,文化相关领域包括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3个行业。

      [4]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是: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其他文化艺术业,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

      附注

    1.指标解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9个大类。

      营业收入指年内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

      资产总计指年末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利润总额指年内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单位:%

      人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单位:万元。

      人均利润总额=利润总额÷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单位:万元。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指年内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指年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2.统计范围

      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行业范围。其中,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为规模以下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

    3.调查方法

      经济普查年度对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进行认定,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所有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全面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汇总。

      非经济普查年度对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进行认定,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的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全面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汇总;同时,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所属行业抽样调查获取的数据,对规模以下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含事业单位等)数据进行推算。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直辖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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