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2021年棉花产量的公告 |
根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统计调查(新疆棉花播种面积通过遥感测量取得),2021年全国棉花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分别如下:
一、全国棉花播种面积3028.1千公顷(4542.2万亩),比2020年减少140.8千公顷(211.2万亩),下降4.4%。
二、全国棉花单位面积产量1892.6公斤/公顷(126.2公斤/亩),比2020年增加27.4公斤/公顷(1.8公斤/亩),增长1.5%。
三、全国棉花总产量573.1万吨,比2020年减少18.0万吨,下降3.0%。
国家统计局
2021年12月14日
2021年全国及各省(区、市)棉花生产情况 | |||
地区 | 播种面积 (千公顷) | 单位面积产量 (公斤/公顷) | 总产量 (万吨) |
全国总计 | 3028.1 | 1892.6 | 573.1 |
北京 | |||
天津 | 3.7 | 1085.1 | 0.4 |
河北 | 139.8 | 1142.4 | 16.0 |
山西 | |||
内 蒙 古 | |||
辽宁 | |||
吉林 | |||
黑 龙 江 | |||
上海 | |||
江苏 | 5.8 | 1362.2 | 0.8 |
浙江 | 4.0 | 1391.5 | 0.6 |
安徽 | 34.4 | 845.8 | 2.9 |
福建 | |||
江西 | 11.0 | 1557.8 | 1.7 |
山东 | 110.2 | 1272.9 | 14.0 |
河南 | 11.5 | 1215.4 | 1.4 |
湖北 | 120.7 | 902.4 | 10.9 |
湖南 | 60.2 | 1337.9 | 8.0 |
广东 | |||
广西 | 1.1 | 1038.3 | 0.1 |
海南 | |||
重庆 | |||
四川 | 2.1 | 960.7 | 0.2 |
贵州 | |||
云南 | |||
西藏 | |||
陕西 | |||
甘肃 | 16.2 | 1882.8 | 3.1 |
青海 | |||
宁夏 | |||
新疆 | 2506.1 | 2046.4 | 512.9 |
注: 1.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分省数合计与全国数略有差异。 2.北京、山西、内蒙古、上海、福建、贵州、陕西等省(区、市)的棉花产量因不足0.1万吨,未列出;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海南、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等省(区、市)没有棉花生产。 |
关于棉花产量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的说明
全国棉花总产量为31个省(区、市)棉花产量的总和。
一、统计调查方法
棉花产量统计调查采取对主产区遥感测量和抽样调查,对非主产区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对象包括地块、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经营单位。新疆通过遥感测量的方式取得棉花播种面积,抽样调查取得单位面积产量。其他地区由各省(区、市)统计局通过全面统计获取棉花面积和单产数据。
从201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在新疆开展棉花遥感测量工作,通过高、中空间分辨率多时相卫星遥感影像结合地面抽样调查的方式,测量取得新疆棉花种植面积。新疆棉花遥感测量野外调查包括2000多个样本,总共50多万亩调查地块。
二、实测方法
按照《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棉花单位面积产量调查分别采用实地测量和入户测产的方法取得。
实地测量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的所有地块进行估产,按地块单产水平通过面积累计排序后等距抽样的方式,抽选5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实测地块。在棉花成熟后,人工实地抽选3个小样方,通过数桃、称重、核定损失等方法调查取得棉花单产。
入户测产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所有户的地块进行估产,根据估产取得的各地块单产推算每户平均单产水平;在棉花成熟后,通过每户平均单产按面积累计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10户,在棉花采摘结束后,入户对调查户的棉花播种面积、收获量、出售量、存放量、自用量等进行登记,计算单产水平。根据抽中样本地块单产推算全省(区、市)平均单位面积产量。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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