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我市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主要情况 |
1-11月份,全市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1867.1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2%。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980.59亿元,同比增长37.3%;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营业收入370.51亿元,增长23.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347.76亿元,增长9.6%。
附注
1、指标涵义
营利性服务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划分标准,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三个行业门类以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两个行业大类。
2、调查对象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企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企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情况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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