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2021-08-30 17:22      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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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承担文秘、会务、接待、机要、档案、文印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外事、督办、建议和提案办理、绩效考核、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安全保密、电子政务、信访、后勤、机关及直属单位  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培训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老干部工作。负责落实组织人事管理各项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人员招录、干部任免、考核、奖惩、交流、工资、退休等工作。拟订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文件和工作报告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室(执法监督室)。负责宣传、贯彻执  行统计法律和各类统计法规及普法教育。检查监督统计法  律、法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小微企业固定资  产投资统计及数据质量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技研发、劳动工资、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等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承担普查及有关  专项调查任务。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指导各开发区、街道(镇)统计工作达标,承担统计业务规范职能。负责统计调研课题、统计信息的组织、管理及协调等工作

    (三)国民经济核算室。负责综合统计数据及统计资料  提供、统计数据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统计年鉴及综合统计资料编辑工作。负责与各区及相关区域之间统计资料交换工  作。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各开发区、街镇增加值。承担特定领域增加值核算。承担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工作。承担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监测工作。承担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任务。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组织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预测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  审核、监测和评估,确保数据质量。负责金融业统计等工作

    (四)工业和能源统计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  源统计及数据质量评估工作。负责组织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相关指标的监测和预警。承担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任务。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展分析研究。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测、检查和评估,确保数据质量。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五)服务业和商业统计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商业统计及数据质量评估工作。负责组织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负责组织限额以下及个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抽样调查。承担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任务。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测、检查和评估,确保数据质量。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

    统计调查中心。承担各项普查、专项调查、临时性调查工作;承担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指导基层各项普查、专项统计调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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