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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统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8-19 08:53      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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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区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及《滨海新区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文件精神,以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着力提升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依法统计,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统计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开展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1.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全年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对7项权责进行了取消,对12项权责清单法定依据进行了修改,及时在发改委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2.认真做好职权分类梳理工作。为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我局认真对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的执法职权进行核定,确保与我局的权责清单对应统一。2018年,我局执法监督平台共有执法职权7项,均与我局权责清单相对应。

    3.认真制定年度履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今年,我局积极依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严格按照执法职权规定,认真制定履职工作计划,通过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等方式,全面积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2018年,我局共履行7项执法职责,履职率100%,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履职工作计划。

    (二)认真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1.认真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对《天津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天津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统计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滨海新区关于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进行了征求意见反馈。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和清理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全年未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

    (三)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工作

    1.通过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着力加强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工作。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与变化,对《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落实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严格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规则。

    2.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今年,我局继续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依据新区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聘请天津滨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备案、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行政执法事项审核建议、代理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等相关工作。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水平,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

    3.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今年,我局在《滨海新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的基础上,通过对“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发文单”和“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党组发文单”格式进行调整,加入了“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选项,以进一步完善审查工作程序,增强审查规范性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年以来,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意见要求,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执法培训、规范执法流程、加大执法力度等几个方面着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1.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对行政执法人员资质进行清理,对街镇统计机构不适宜进行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不再安排参与今年的统计行政执法活动,并及时在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人员基础信息进行了更新,确保了执法人员信息的准确和完整。经过清理,目前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54人,均具备行政执法检查资质。

    2.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工作。为全面提升我局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除邀请市统计局执法大队业务骨干为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外,还针对统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分析,统一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执法检查过程严格按照《统计人员执法检查工作指南》及区执法监督平台相关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

    3.认真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为了扎实做好2018年统计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我局制定了《滨海新区统计局2018年统计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对执法检查内容、注意事项、检查步骤、纪律要求等进行了严格的规范。要求相关处室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018年,我局共派出220人次,对106家单位开展了统计行政执法现场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检查区域涉及我区全部5个功能区、20个街镇。通过检查,共发现39家被检查对象统计工作存在问题,根据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对20家单位集中进行了立案处理,对19家单位进行了责令整改。目前,案件处理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

    今年,我局依据《滨海新区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滨海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认真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8年我局对106家现场执法检查单位,按照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对检查过程、检查文书、证据材料等全部进行了视频及拍照记录,并将记录结果及时上传到专属存储服务器中。

    2.认真做好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的,我局法治人员按照法制审核流程,及时开展审核工作,确保执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3.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我局将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将执法结果在滨海新区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积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

    1.主动对统计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按照我局《2018年统计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今年6月至12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期间,我局专职统计执法监督人员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共对106项执法检查进行了网上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对8项执法检查进行了现场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率和现场执法监督率分别为100%7.5%

    2.严格落实平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平台正常运行。为进一步完善我局分平台建设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在人员、物资、经费等方面进行保障,确保了分平台的良好运行。

    3.积极配合做好“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今年,我局按照区市场局统一安排,共派出10人次,参与了对5家单位的“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回填。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通过制定《滨海新区统计局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统计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滨海新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工作方案》及《滨海新区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试行)》,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年初,我局印发了《2018年滨海新区统计工作要点》,将深入推进法治统计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为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推动工作,我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专题会议,针对新区法治工作要求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对新区统计系统法治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和部署。一年以来,我局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培训、执法检查、普法宣传方式,在依法治理推动工作上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认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我局中心组、机关总支部开展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对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进行学习领会。活动期间,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均认真参加了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认真组织我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培训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

    今年以来,我局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根据市局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的要求,除加强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的统计法制学习教育工作外,还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统计法治学习教育工作的重点,通过领导班子、处级干部集体学习讨论、观看国家视频会议和统计工作会等方式,加强对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通过对《条例》新理念、新规定、新要求的学习和解读,对新区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度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根据新区的统一安排,通过网上学习方式,自觉进行法治学习,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在工作中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指导统计改革和发展。

    二、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9随着“十三五”规划“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展开,新区统计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区委精神,全面落实天津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适应经济发新常态,坚持依法统计,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统计手段,提升统计服务,更好地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1.严格落实政府统计权责事项,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强化统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市统计和新区政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制定履职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履职任务。

    3.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统计执法队伍,认真完成好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任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执法案卷合乎规范,执法事项全部纳入到新区执法监督平台中。

    4.加强对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部门审计机制,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做好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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