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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统计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21 08:51      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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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新区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及《滨海新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文件精神,以推行权责清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为重点,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推动,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法律法规对日常行政工作的保障作用,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努力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使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在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统计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认真进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根据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向区编办提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申请,截止到目前,共对4项权责提出取消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及时进行调整并在发改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完成履职计划

    1.认真做好职权分类梳理工作。为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我局认真对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的执法职权进行核定,确保与我局的权责清单对应统一。目前,我局执法监督平台共有执法职权10项,均与我局权责清单相对应。

    2.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依据新区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聘请天津滨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备案、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代理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水平,加强和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同时为配合新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我局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认真对《滨海新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滨海新区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滨海新区关于落实天津市<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反馈工作。

    3.认真制定年度履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今年以来,我局在履职工作中积极依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规定的执法职权,周密制定履职计划并通过平台进行发布,利用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手段,认真履行职责。除普查年度不应履行的11项职责外,我局共履行10项职责,履职率100%,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履职计划。

    (三)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统计局及新区政府相关要求,积极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进行反馈。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和清理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全年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现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年以来,国家连续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11项统计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统计法制工作要求空前加强。为全面依法依规做好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我局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执法培训、规范执法流程、加大执法力度等几个方面着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1.努力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业务素质培训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对行政执法人员资质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行政执法要求的人员,不再安排参与今年的统计行政执法活动,并及时在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人员基础信息进行了更新,确保了执法人员信息的准确和完整。经过清理,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含街镇统计行政执法人员)76人,均具备行政执法检查资质。

    为全面提升我局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除积极参加区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法相关业务培训外,我局还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颁布的有利时机,通过普法专题学习、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等方式,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每位执法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所需统计执法业务知识,顺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2.努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为了扎实做好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我局制定了《滨海新区统计局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执法检查内容、注意事项、检查步骤、归档要求等进行了严格的规范。要求相关处室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确保了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认真提高检查案卷质量。在整个执法检查期间,我局及时通过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监督设备,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网上实时监督和检查,对执法工作中形成的案卷,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检查案卷的合法、合规。

    2017年,我局共派出196人次,对92家统计“一套表”单位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其中,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随机派出检查人员的方式,对68家单位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占全部被检查单位的73.9%,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部检查案卷经审核后,均上传到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并通过了新区法制办组织的案卷评审工作。

    (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今年,我局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新区政务网主动公开信息170篇。并根据“三定”方案,对我局及下属处室的工作职责,通过新区政务网和滨海新区统计信息网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开。

    2.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和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截止到目前,我局已依申请对4人次进行了受理、审查、处理及答复。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按照区法制办制定的法治信息报送要求,我局在按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的同时,积极通过滨海新区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宣传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截止到目前,我局共报送法治信息10条。

    (六)积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

    1.主动对统计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按照我局《2017年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要求,今年4月至9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期间,我局专职统计执法监督人员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对全部执法检查案卷及执法监督平台上传情况逐项进行评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合法合规。

    2.严格落实平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平台正常运行。为进一步完善我局分平台建设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在人员、物资、经费等方面进行保障,确保了分平台的良好运行。

    3.认真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依据“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滨海新区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滨海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布了《滨海新区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目录》。有效地提高了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8随着“十三五”规划“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展开,新区统计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区委精神,全落实天津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适应经济发新常态,坚持依法统计,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统计手段,提升统计服务,更好地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1.严格落实政府统计权责事项,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强化统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市统计和新区政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制定履职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履职任务。

    3.认真完成好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任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执法案卷合乎规范,执法事项全部纳入到新区执法监督平台中。

    4.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法制政府建设宣传。

    5.加强对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部门审计机制,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做好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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