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4 16:28      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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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区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能

    1.认真制定年度履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今年,我局积极依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严格按照执法职权规定,认真制定履职工作计划,通过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等方式,全面积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2020年,我局共履行7项执法职责,履职率100%,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履职工作计划。

    2.认真开展统计信用监管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及时通过信用中国(天津)及局门户网站对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我局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梳理和录入。截至目前,我局共对2020年1件行政处罚信息完成录入工作,全部录入信用信息(天津)平台。截止到目前,共对18家统计行政违法企业进行了网上公示。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统计法制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惩治惩防机制。为保障新区统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今年我局制定了《滨海新区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压实了统计系统各部门、各机构责任人防惩统计造假工作责任。

    2.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开展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筑基工程工作,依据《天津市统计筑基工程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完善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质量保证准则》《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方案》《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基础数据质量评查办法》和10个专业质量控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数据生产各环节的目标、责任和相关要求,为抓实抓细、落实落细统计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3.规范统计行为,深化统计法治建设,组织开展了统计调查项目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本单位及本地区的统计调查项目是否依法取得审批,并及时将排查结果反馈至天津市统计局,使统计调查项目严格依照统计法律制度规定开展。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年以来,我局为进一步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按照“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的工作要求, 认真对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执法培训、规范执法流程、加大执法力度等几个方面着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1.认真细致做好2020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新区统计局依据市、区统计执法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及时改进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大检查的范围和频率,从而建立统计执法检查、案件处理常态化机制。在《滨海新区2020年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中明确,从2020年1月起,将传统的阶段集中性执法检查,改为全覆盖、逐月进行的常规性执法,7月,我局在疫情影响结束后,及时改变执法检查计划,按月定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以案明纪、形成震慑,在新区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氛围。

    2.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切实保障我局执法队伍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我局及时为新增执法队员申领执法证,并在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对新持证人员基础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了执法人员信息的准确和完整。截止到目前,我局共有6名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3.做好执法设备更新换代工作。为保证执法检查线上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新区统一安排,我局及时开展执法设备的更新换代工作,按照规定对6台执法移动终端和1台执法记录仪进行了更换,统一加载了“智慧执法”软件及各项功能。

    4.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训。为全面提升我局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局除在年度执法工作开始前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及设备使用培训外,还针对统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分析,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执法检查过程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流程、“三项制度”及区执法监督平台相关文件的要求,确保执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5.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及立案查处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派出40余人次对21家企业及投资项目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完成了全年计划的54%。通过检查,目前共发现2家被检查对象统计数据存在问题。我局将严格依照《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对2家被检查对象开展查处工作。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为切实落实好对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我局认真对统计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监督。依据我局《2020年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安排执法监督人员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期间,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目前共对21项执法检查进行了网上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对3项执法检查进行了现场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率和现场执法监督率分别为100%和14%,有效地促进了执法工作的依法依规进行。

    (五)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对《滨海新区统计局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统计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滨海新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工作方案》及《滨海新区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试行)》等文件进行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扎实推进。

    年初,我局印发了《天津市滨海新区2020年统计工作要点》,将深入推进法治统计建设列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为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推动工作,我局针对新区法治工作要求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筑基工程实施方案》,对新区统计系统提出了工作要求。一年以来,我局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法治培训、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等方式,在依法治理推动工作上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认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重要文件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推动区委、区政府学习、加强本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学习,强化各开发区、街镇分管统计的领导和统计机构负责人学习,2020年以来共开展5次集中学习,4次读书班学习。二是认真组织我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培训活动,通过网上学习的方式,自觉进行法治学习,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指导自身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局已全部完成学习任务。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区统计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区委精神,全面落实天津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统计,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统计手段,提升统计服务,认真做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严格按照政府统计权责事项,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强化统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市统计局和新区政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统计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2.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3.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认真完成好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任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执法案卷合乎规范,执法事项全部纳入到新区执法监督平台中。

    4.进一步加强对统计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部门审计机制,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做好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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