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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基础 锚定目标——市统计局扎实推进基础数据质量管控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8-25 08:46      来源: 天津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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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上半年,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为切入点,围绕统计工作全员、全域、全流程、全要素的质量管控要求全面巩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精准施策,突出工作效能。市统计局积极推进“三融合、两推进、一主线”的工作模式,突出工作靶向效能,精准施策,提升工作质量。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日常工作以及数据质量管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工作。二是规范数据评估。锚定重点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制定推进落实市、区两级统计职责具体举措,加大数据审核评估管理力度。三是研究数据质量可视化呈现路径。建立统计数据质量五色图评价机制,绘制全市及分区分专业的质量等级及要素图示,更加直观地展现不同地区、不同角度的数据质量结果评价,达到靶向提升数据质量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基础,夯实数据质量。通过座谈会和调研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总结2021年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研究确定工作总体目标、实施范围、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制定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围绕9项基础性指标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提升工作,将指标讲解融入到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中,做到专项行动与统计年定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开展调查对象学习测试,组织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和统计基础工作落实等情况各级自查。

    三、固化流程,校准数控核心。为更有效的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将固化数据质量审核流程及标准为立足点,集合各专业数据特点,扎实有效的按月召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研判会,将数据质量作为核心工作不断校准方向,在优化各专业数据审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各级统计机构数据质量管控职责,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数据质量管控链条。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继续深化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紧跟全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的节奏步伐,扎实有序地做好2022年下半年数据质量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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