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19年12月份我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
2019年12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9%。
从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看,饮料类零售额增长17.6%,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增长13.9%,书报杂志类零售额增长20.3%,智能手机零售额增长21.9%。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其他行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实施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施抽样调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29
联系方式:022-65305401